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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申请2023-2024-2“三助一辅”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通知
作者:编辑:朱树国审核:时间:2024-02-22点击:

申请本科课程研究生助教岗位工作执行《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“三助一辅”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校发{2023}157号)。经课程主讲教师申请,开课学院审核及主管部门审批,现将拟设立的本科课程研究生助教岗位(附件1),面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公布,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及要求

1. 申请者应为学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,一位研究生只能申请承担一个助教岗位。

2.申请者应品学兼优,无违法违纪行为,无不及格课程且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。

3.申请者应修读过拟申请岗位的课程或相近课程且成绩优良,熟悉所申请课程教学者优先。

4.聘任期间,研究生不得同时担任“三助一扶”的助管、兼职辅导员或其它助教工作;

5.博士研究生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教岗位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
二、岗位职责、考核与津贴

1.研究生担任助教,主要协助课程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、随堂测验、辅导答疑、作业批改、实验实习指导等辅助教学工作。

助教应听从主讲教师指导,服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,随堂听课,及时了解教学进度、要求和学生学习状况。

主讲教师不得安排助教独立承担课程主讲任务,也不得安排助教参与期中期末考试监考和试卷评阅。严禁主讲教师安排助教从事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,严禁虚报工作量。

2.开课学院负责助教的培训、管理和考核工作。

开课前,需组织主讲教师开展助教培训,以及时了解教学进度、熟悉教学内容及明确教学要求。课程开展中,应督促助教总结分析学情,拟定下阶段工作重点。结课后,应对助教工作进行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。助教工作量依据课程主讲教师所下达的助教任务实际完成学时核算,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二。考核结果应有区分度,分为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,根据考核等级,优秀对应助教核算实际工作量的100%~90%、合格对应70%~80%、不合格按60%以下计算付酬学时。酬金标准为硕士生60/学时,博士生80/学时。

聘期结束后,助教应提交《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》(附件2)及书面总结,填写《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表》(附件3)。以上助教工作总结材料是对其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
三、申请程序

1.个人申请。有意愿的研究生,在充分了解岗位职责、要求的基础上,于229日前填写岗位申请表(附件4),向开课学院提交申请,并附本人成绩证明材料。

2.学院审批。开课学院按照“岗位公开、申请公开、统筹审核录用”原则,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,学院岗位聘用汇总表(附件5),报本科生院。


 通知附件.rar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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